熱敏標籤紙在藥品包裝上的要求主要體現在合規性、質量、資訊標注、耐用性以及存儲環境等方面。 以下是詳細的要求:
一、合規性
符合法規標準:熱敏標籤紙及其印刷內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的《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和標準。
認證與許可:使用的熱敏標籤紙可能需要具備相應的醫療或藥品級認證,確保其適用於藥品包裝。
二、質量
列印清晰度:熱敏標籤紙應具有良好的列印清晰度,以確保藥品資訊如批號、有效期等能够準確、清晰地顯示。
耐用性:由於藥品可能需要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儲存和運輸,熱敏標籤紙需要具備一定的耐用性,能够抵抗潮濕、磨損和撕扯等不利因素。
三、資訊標注
內標籤要求: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上的內標籤應當包含藥品通用名稱、適應症或功能主治、規格、用法用量、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企業等內容。 若包裝尺寸過小,至少應標注藥品通用名稱、規格、產品批號、有效期等關鍵資訊。
外標籤要求:外標籤則應當注明更全面的資訊,包括藥品通用名稱、成分、性狀、適應症或功能主治、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貯藏條件、生產企業等。 對於無法全部注明的資訊,應標出主要內容並注明“詳見說明書”。
四、耐用性
防水、防油、防酒精:考慮到藥品包裝可能接觸到的液體或化學物質,熱敏標籤紙應具備防水、防油、防酒精等特性,以保持標籤資訊的完整性和可讀性。
粘性强且不易脫落:標籤紙應具有良好的粘性,確保在藥品包裝上牢固粘貼,不易脫落。
五、存儲環境
防潮、防曬、防高溫、防超低溫:熱敏標籤紙在存儲過程中應避免陽光直射、受潮、高溫和超低溫環境,以延長其使用壽命和保持標籤質量。
適宜的溫度和濕度:在23±2℃和RH60%~70%相對濕度下可貯存較長時間(如1年或更長),具體取決於標籤紙的質量和膠水特性。
六、其他注意事項
避免堆疊過重:長時間堆疊過重的熱敏標籤紙可能會導致紙張受壓變形或翹邊,囙此應避免堆疊過多。
正確包裝與密封:列印好後的熱敏標籤紙應分層疊放並妥善包裝密封,以防止膠水滲透粘連或受到外界環境影響。
綜上所述,熱敏標籤紙在藥品包裝上的應用需要綜合考慮多個方面的要求,以確保藥品資訊的準確傳達和藥品包裝的整體質量。